1、 招标条件 湖南省湘祁水电站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交能[2008]11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已全部到位。现就湘祁水电站库区内抬填和护岸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为湘祁水电站工程建设移民指挥部。 2、招标范围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南省湘祁水电站库区白水右岸木材厂抬填工程施工项目。其具体内容为: 2.1 该抬填工程总面积为74.0亩,工程主要施工项目:1、清基29998m3,土方回填147982m3 , M7.5浆砌石护坡2558.7m3,砂砾石垫层 853m3, M7.5浆砌石排水沟336m3, M7.5浆砌石护脚445.6m3, C15砼踏步63m3,Φ50PVC排水管668m,泥结石路面(22cm)450 m3,白水大桥至工地连接段公路建设长108m。工程建安总投资364.49万元。 2.2义务承担白水镇城镇建设项目:1、沿江大道路面硬化(C30砼)长557m,宽12m,厚0.25m,稳定砂厚0.15m;2、四个码头增高至路面;3、沿江路亮化和绿化工程;4、施工中的一切临时工程费;5、整个抬填区内的青苗补偿。工程建安总投资约120万元。 2.3 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各种矛盾纠纷的调处。 2.4 按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08年库区实物调查指标和补偿标准、祁阳县人民政府(祁政发[2009]39号文件)规定标准,负责工程内所有设备、设施等的补偿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单项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需持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才能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1年 11 月 14 日至2011年 11 月 15 日每日上午9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2)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8)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3)-(8)证件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同一公司开出两个或以上证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都作废。 4.2招标文件发售地址:湘祁水电站工程建设移民指挥部,县武装部前栋二楼,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报名 5.1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资料报名费 2000元。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招标地点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7、评标办法:采取抽签中标法。 8、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时将以下费用转至祁阳县湘祁水电站建设移民指挥部帐户。投标保证金10万元,风险保证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白水镇城镇建设工程投资120万元。购买标书当日下午5点前转帐到指挥部指定银行帐号,银行转帐回单交到指挥部财务室。 开户名称:祁阳县移民开发局华能湖南湘祁水电站工程建设移民指挥部,开户行:祁阳村镇银行,帐号:800097247620016。 9、本次招标项目以省设计院预算价为准,不调差不下浮,工程量不变更。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祁水电站工程建设移民指挥部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13207465999 李先生 电话13973495709 邓女士 电话13789217831
湘祁水电站工程建设移民指挥部 2011年11月10日
湖南省湘祁水电站库区 白水右岸木材厂抬填工程
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
发包人:华能湖南湘祁水电站工程建设移民指挥部 承包人: 二0一一年十一月 湘祁水电站库区白水右岸木材厂抬填工程施工项目 承包合同书
甲方:华能湖南湘祁水电站工程建设移民指挥部 乙方: 华能湖南湘祁水电站工程建设移民指挥部(以下简称甲方)为实施湖南省湘祁水电站库区白水右岸木材厂抬填工程, (以下简称乙方)已接受对本项目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白水右岸木材厂抬填工程 2、开工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天内进场 二、工程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单价 1、该抬填工程总面积为74.0亩,工程主要施工项目:1、清基29998m3,土方回填147982m3 , M7.5浆砌石护坡2558.7m3,砂砾石垫层 853m3, M7.5浆砌石排水沟336m3, M7.5浆砌石护脚445.6m3, C15砼踏步63m3,Φ50PVC排水管668m,泥结石路面(22cm)450 m3,白水大桥至工地连接段公路建设长108m。工程建安总投资364.49万元。 2、白水镇城镇建设(义务)项目:①沿江大道路面硬化(C30砼)长557m,宽12m,厚0.25m,稳定砂厚0.15m; ②四个码头增高至路面;③沿江路亮化和绿化工程;④施工中的一切临时工程费;⑤整个抬填区内的青苗补偿。工程建安总投资约120万元。 3、工程建设中的各种矛盾纠纷的调处。 4、按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08年库区实物调查指标和补偿标准、祁阳县人民政府(祁政发[2009]39号文件规定标准,负责工程内所有设备、设施等补偿和处理。 三、合同价款 1、本工程项目以省设计院预算价为准,不调差不下浮,工程量不变更。合同总金额为364.49万元。 2、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由承包人负责,但必须经监理和发包人验收合格,未经监理签字验收的材料和设备严禁使用。 四、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工程勘测资料和施工图纸,提供施工区的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组织技术交底。 2、负责委派工程技术人员,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管。 3、负责支付施工场地规划范围内建筑物的拆迁补偿款,并提供相关文件依据。 五、乙方责任 1、按照“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加强安全、质量管理,认真做好现场安全工作,接受甲方人员的安全质量监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按照甲方提供经监理签字的施工图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工程建设计划和报表。 3、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及设施的保护,损坏照赔。 4、工程建设中的各种矛盾纠纷的调处。 5、 按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08年库区实物调查指标和补偿标准、祁阳县人民政府(祁政发[2009]39号文件规定标准,按甲方要求负责工程内所有设备、设施等的补偿和协议的签订。 6、以人为本,按月支付民工工资,做到不拖欠。 六、工期及违约: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完成(其中75.5米以下的水下基础工程必须在11月25日前完成)。 2、工程完工期延误一天罚款200元/天,以此类推。 3、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4、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由祁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工程质量 1、工程按图施工,质量合格。 2、质量评定由甲方、设计、监理和质监部门按有关规定评定。 3、如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返工费概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验收 1、按照国家建设相关验收标准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2、乙方提供竣工图纸和验收报告六份。 九、工程进度款支付: 1、中间工程量款支付时,乙方需提交相应资料和依据(包括申请验收结算报告及工程量签证单) 2、工程按进度拨款,每月拨付一次,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结付(每次结付不低于20万元) 十、项目风险金、履约担保金及城建投资 项目风险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收取、履约担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10% 收取、白水镇城镇建设(义务)项目投资120万元。项目风险金、履约担保金和义务建设投资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回。 十一、质保金 1、 保质期为一年。 2、 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扣留,工程自验收之日起一年时间内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结清。 十二、当累计金额支付达到合同总金额的80%时暂停支付,待竣工结算时经发包人审计部门或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审计通过后再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 十三、其他事项: 1、 该工程项目不得转包,如发现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留工程履约保证金。 2、本合同一式六份,分发甲乙双方,业主、监理。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发包人:湘祁水电站工程建设移民指挥部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湖南祁阳县武装部二楼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426100 邮政编码: 电话:0746-3259991 电话: 传真:0746-3259993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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