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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祁阳七项制度规范信访工作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3            ★★★


  
    近年来,面对环境信访上升态势,祁阳环保局把夯实基础、规范信访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是建立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一把手主持,认真学习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政策、规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分析本部门的信访形势,排查和消除不安定因素。二是建立局领导公开挂牌接待来访群众制度。实行局领导干部轮流公开挂牌接待来访群众制度,接待日每月不少于二次,真正使群众初访反映的问题一步处理到位。三是建立来信阅批制度。对人民群众的来信做到及时认真阅批,指定承办单位和包案领导、明确结案时限。四是建立重大信访问题包案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包案,主管领导亲自组织调查处理,亲自听取案件查处进度汇报,亲自审签查处报告,亲自回访当事人,确保所包案件及时得到妥善解决。五是建立回复回访制度。所有群众举报、来信、来访办理结果要向当事人反馈,做到件件有查处,件件有答复。对群众来信反映的有实质性内容且重信3件以上的写信人,对信访问题已经处理过但仍未停访息诉的上访人,以及所有领导同志包案处理的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局领导都适时进行回访,切实做好稳定工作,减少重信重访。六是建立重要信息报告制度。本部门已经或可能发生的重大信访问题做到及时报告,对排查出的重大不安定因素及拟采取的主要消除措施,及时向上级报告。七是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制定信访工作责任目标制,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包调查、包处理、包结案、包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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